根据2019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规定,经审核,共有7户市本级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家庭符合2019年第十三批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现予以公示。凡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日(含)内,可向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地址:临城港航国际大厦B座1320室)进行反映。
举报电话:0580-2032795。
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9年12月2日
2019年第十三批市本级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房申请名单符合条件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婚姻状况 | 申请人工作单位 | 审核意见 |
1 | 潘青秀 | 本科 | 未婚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 符合条件 |
2 | 叶琪璐 | 本科 | 未婚 | 舟山医院 | 符合条件 |
3 | 梁伟 | 本科 | 未婚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符合条件 |
4 | 祝银 | 本科 | 已婚 |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 符合条件 |
5 | 黄超男 | 本科 | 未婚 | 舟山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 | 符合条件 |
6 | 刘芷含 | 硕士 | 未婚 | 浙江海洋大学 | 符合条件 |
7 | 石梦佳 | 本科 | 未婚 | 舟山市新城心园米罗艺术创意中心 | 符合条件 |